物业价格陷阱 物业乱收装修押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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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统计,在去年市物价部门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中,物业投诉占了其中的三分之一。在物业投诉中,举报物业公司多收水电公摊费及收取装修押金、水电安装押金等的居多。根据有关政策,市物价局2004年9月取消了水电公摊费,而各类押金早都是不允许收取的。除此之外,有些物业公司还自立项目收取保安费、排污费、卫生费、出入证费、管理费、过户费;物业公司违反规定收取公共水电分摊费和强行收取小区道路停车费;收费不明码标价等。
2004年6月,郑州市民王先生看到某房产公司的广告说:“800元起价。”就兴冲冲去该楼盘看房子,结果看过来,发现这里最低的房价是1600元/平方米,广告中说的“800元起价”是地下室的价格。这样的购房“价格陷阱”让很多想买房的消费者又耗精力又赔时间。
房产收费主要存在的问题:
1.合同销售价格高于广告承诺价格;2.房价外加收配套设施、水电气暖安装费等;3.房地产中介机构超标准收取按揭手续费,自立项目收取中介担保费。
物价部门的提醒:
1.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合同中所标注的收费事项;2.保管好物业公司的收费票据,以备投诉、举报时作为证据使用;3.水电气暖设施应打入造价,且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内应予以标明,不得与商品价格分别标价或另行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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